你在什么时候会重写hashCode()和equals()方法?
当你需要根据业务逻辑来进行相等性判断、而不是根据对象相等性来判断的时候你就需要重写这两个函数了。例如,两个Employee对象相等的依据是它们拥有相同的emp_id,尽管它们有可能是两个不同的Object对象,并且分别在不同的地方被创建。同时,如果你准备把它们当作HashMap中的key来使用的话,你也必须重写这两个方法。现在,作为Java中equals-hashcode的一个约定,当你重写equals的时候必须也重写hashcode,否则你会打破诸如Set, Map等集合赖以正常工作的约定。你可以看看我的另外一篇博文来理解这两个方法之间的微妙区别与联系。
如果不重写hashCode方法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不重写equals方法的话,equals和hashCode之间的约定就会被打破:当通过equals方法返回相等的两个对象,他们的hashCode也必须一样。如果不重写hashCode方法的话,即使是使用equals方法返回值为true的两个对象,当它们插入同一个map的时候,因为hashCode返回不同所以仍然会被插入到两个不同的位置。这样就打破了HashMap的本来目的,因为Map本身不允许存进去两个key相同的值。当使用put方法插入一个的时候,HashMap会先计算对象的hashcode,然后根据它来找到存储位置(bucket),然后遍历此存储位置上所有的Map.Entry对象来查看是否与待插入对象相同。如果没有提供hashCode的话,这些就都做不到了。
我们要同步整个getInstance()方法,还是只同步getInstance()方法中的关键部分?
答案是:仅仅同步关键部分(Critical Section)。这是因为,如果我们同步整个方法的话,每次有线程调用getInstance()方法的时候都会等待其他线程调用完成才行,即使在此方法中并没有执行对象的创建操作。换句话说,我们只需要同步那些创建对象的代码,而创建对象的代码只会执行一次。一旦对象创建完成之后,根本没有必要再对方法进行同步保护了。事实上,从性能上来说,对方法进行同步保护这种编码方法非常要命,因为它会使性能降低10到20倍。下面是单例模式的UML图。
再补充一下,创建线程安全的单例对象有多种方法,你也可以顺便提一下。
HashMap,在调用get()方法的时候equals()和hashCode()方法都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这个问题算是对问题十二的补充,应聘者应该知道的是,一旦你提到了hashCode()方法,人们很可能要问HashMap是如何使用这个函数的。当你向HashMap插入一个key的时候,首先,这个对象的hashCode()方法会被调用,调用结果用来计算将要存储的位置(bucket)。
因为某个位置上可能以链表的方式已经包含了多个Map.Entry对象,所以HashMap会使用equals()方法来将此对象与所有这些Map.Entry所包含的key进行对比,以确定此key对象是否已经存在。
在Java中如何避免死锁?
你可以通过打破互相等待的局面来避免死锁。为了达到这一点,你需要在代码中合理地安排获取和释放锁的顺序。如果获得锁的顺序是固定的,并且获得的顺序和释放的顺序刚好相反的话,就不会产生出现死锁的条件了。
创建字符串对象的时候,使用字面值和使用new String()构造器这两种方式有什么不同?
当我们使用new String构造器来创建字符串的时候,字符串的值会在堆中创建,而不会加入JVM的字符串池中。相反,使用字面值创建的String对象会被放入堆的PermGen段中。例如:
String str=new String(“Test”);
这句代码创建的对象str不会放入字符串池中,我们需要显式调用String.intern()方法来将它放入字符串池中。仅仅当你使用字面值创建字符串时,Java才会自动将它放入字符串池中,比如:String s=”Test”。顺便提一下,这里有个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当我们将参数“Test”传入构造器的时候,这个参数是个字面值,因此它也会在字符串池中保存另外一份。想了解更多关于字面值字符串和字符串对象之间的差别,请看这篇文章。
下图很好地解释了这种差异。
什么是不可修改对象(Immutable Object)?你能否写一个例子?
不可修改对象是那些一旦被创建就不能修改的对象。对这种对象的任何改动的后果都是会创建一个新的对象,而不是在原对象本身做修改。例如Java中的String类就是不可修改的。大多数这样的类通常都是final类型的,因为这样可以避免自己被继承继而被覆盖方法,在覆盖的方法里,不可修改的特性就难以得到保证了。你通常也可以通过将类的成员设置成private但是非final的来获得同样的效果。
另外,你同样要保证你的类不要通过任何方法暴露成员,特别是那些可修改类型的成员。同样地,当你的方法接收客户类传入的可修改对象的话,你应该使用一个复制的对象来防止客户代码来修改这个刚传入的可修改类。比如,传入java.util.Date对象的话,你应该自己使用clone()方法来获得一个副本。
当你通过类函数返回一个可修改对象的时候,你也要采取类似的防护措施,返回一个类成功的副本,防止客户代码通过此引用修改了成员对象的属性。千万不要直接把你的可修改成员直接返回给客户代码。
以上就是动力节点Java培训机构小编介绍的“来自交通银行Java面试题目总结”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有疑问,请在线咨询,有专业老师随时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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